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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我市中职校教师2017年度取得的可认定继续教育学时的公示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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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中等职业学校:

根据《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(修订)》办法,我中心认真审核了各校上报的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教师取得的可认定继续教育学时的申报,现将审核通过的学时进行公示(见附件),公示期为2018年4月5日至4月12日,如发现错误请及时联系继续教育部刘丽老师,并于4月13日前反馈修改意见,联系电话83018089刘老师,逾时不再增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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